临沂市•莒南县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批


   
承办机构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100401600101 实施编码 11371324MB2642760X4371004016001
实施主体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事项版本 12423.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20 办理结果名称 《关于XX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或《关于XX项目不予批准的通知》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4
服务对象 3,6,9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1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2,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01-08,1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17661501211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56号“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投诉电话:0539-722911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01-08,11-14号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实施主体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
基本编码 37100401600101 实施编码 11371324MB2642760X437100401600...
事项版本 12423.0 事项状态
办理结果名称 《关于XX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或《关于XX项目不予批准的通知》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实施主体性质 1 行政相对人
法定办结时限 征收种类
权力来源 1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暂无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01-08,1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17661501211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56号“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投诉电话:0539-722911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01-08,11-14号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实施主体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
基本编码 37100401600101 实施编码 11371324MB2642760X4371004016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23.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3,6,9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2,1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0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20
办理结果名称 《关于XX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或《关于XX项目不予批准的通知》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01-08,1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17661501211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56号“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投诉电话:0539-722911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01-08,1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01-08,11-14号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字〔2020〕232号 第九条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 除国家和省政府另有规定外,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按照“谁出资、谁审批”的原则,由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由发展改革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审批或核定。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议书应当重点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对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并附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条 第一款 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可以延长审批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限要求。 查看原文
《政府投资条例》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第九条 第一款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第一款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一)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本级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 2.本级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纳入预算的资金建设的项目; 3.按有关规定应受理其他审批类项目。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例范本(附件) 空白样表(附件)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项目建议书文本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受理 《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政府投资条例》 0 出具受理通知书 孙宝强
办理 《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政府投资条例》 0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如有必要,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或组织专家评议。如涉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孙宝强
决定 《政府投资条例》和《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0 出具批复文件或者不予审批文件。 孙宝强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问题1: 项目建议书审批主要依据哪些法律法规?
回答: 目前主要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