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莒南县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县级权限、新设)


   
承办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000104102003A1 实施编码 11371324MB2642760X4000104102003
实施主体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事项版本 31.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2 办理结果名称 节能审查意见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4
服务对象 2,3,4,5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2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1,2,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01-08,1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17661501211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56号“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投诉电话:0539-722911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01-08,11-14号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午间不打烊)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午间不打烊)  
实施主体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基本编码 000104102003A1 实施编码 11371324MB2642760X400010410200...
事项版本 31.0 事项状态
办理结果名称 节能审查意见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实施主体性质 1 行政相对人
法定办结时限 征收种类
权力来源 1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暂无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01-08,1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17661501211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56号“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投诉电话:0539-722911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01-08,11-14号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午间不打烊)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午间不打烊)  
实施主体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基本编码 000104102003A1 实施编码 11371324MB2642760X4000104102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31.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5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0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2
办理结果名称 节能审查意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01-08,1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17661501211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56号“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投诉电话:0539-722911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唐海路777号莒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01-08,1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01-08,11-14号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午间不打烊)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午间不打烊)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暂无 202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第七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由地方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暂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18年10月第二次修正)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和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为提高节能审查效率,项目受理前由所在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项目情况说明发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政务邮箱; 2、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 3、项目能耗水平和用能设备能效标准达到国家和省相关要求; 4、根据国家和省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总体部署,新增耗煤项目满足当地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例范本(附件) 空白样表(附件)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项目立项文件(已完成立项的,应提供立项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2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20 立项主管部门出具
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节能审查的请示文件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项目节能报告(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自主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中介机构编制)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罚款缴纳证明(限期完成整改项目出具) 3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20 市、县(区)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
项目能耗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两高”项目提供) 2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20 相应权限能耗“双控”主管部门出具
项目所在地市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出具的报告(限期完成整改项目出具) 3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20 项目所在地市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出具
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耗煤项目提供) 2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20 相应权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出具
责令项目停建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项目出具) 3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20 由市、县(区)管理节能工作部门出具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受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2 暂无 暂无
办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4 暂无 暂无
决定 符合节能评审要求,且当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同意纳入当地总量和强度控制 1 暂无 暂无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常见问题